首年缴费
¥6,955.00元
2024-12-09
被保人 : 30岁 男
侧重险种 : 人寿险,理财险
推荐理由:终身、终身寿险、杠杆型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
身故、特定意外保障 | 500000 | 18周岁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价较大者,18周岁后身故给付50万元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效力终止: 1、 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前身故, 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含)后身故, 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后71周岁前因乘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额外给付50万元 18至70周岁,因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身故,额外给付50万元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民航班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71周岁,则我们除按1.1.1.1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 将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倍额外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项责任额外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搭乘民航班机期间指: 自被保险人踏入民航飞机的舱门起至抵达本次航程最终目的地走出民航飞机的舱门时止。 18周岁后71周岁前因乘坐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给付25万元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71周岁,则我们除按1.1.1.1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 将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额外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项责任额外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搭乘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车厢时起至被保险人离开车厢时止。 |
包含产品:
随着2025年医疗险市场的不断更新与变化,很多消费者对于医疗险续保...
357653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